我厅于2020年12月07日受理了绥化广昕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提出的app许可申请。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以及《会计师事务所app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,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申请app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:绥化广昕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。
二、组织形式:普通合伙。
三、首席合伙人(或者主任会计师)姓名:米光华。
四、各合伙人/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:
姓名
|
注册会计师编号
|
国籍
|
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
|
前3年内是否因app行为受过行政处罚
|
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app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、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app许可的决定
|
从业经历
|
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
|
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,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
|
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
|
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app时间
|
商维琦
|
231300031684
|
中国(内地)
|
否
|
否
|
否
|
34
|
10.4
|
是
|
是
|
米光华
|
231300031683
|
中国(内地)
|
否
|
否
|
否
|
34
|
10.4
|
是
|
是
|
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,欢迎向我厅举报。
举报联系方式:
电 话: 0451-53678676
通信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418室
邮 箱:hljswsgl@163.com
发文单位:黑龙江省彩票
发文日期:2020年12月7日
|